早上来学校,进学校大门,听到一值班的办公室职员正与两个保安大声闲谈。
值班职员:“我一堂侄,上小学时,每次考试都是百分,少说也要九十多分,现在高中了,数理化学不会,每次都是五六十分,太像伤仲永了!”
说者眉飞色舞,听者点头称是,殊不知话中提及的人物并非“伤仲永”,而是“方仲永”,“伤”,“哀伤、感伤、叹息”之意。“伤仲永”,是说对方仲永的经历与成长充满感伤。
说话人言及中外古今之典例,还是要真正弄清楚才好。幸亏刚才那个职员面对的是两个并不知晓何谓“伤仲永”的保安,若是说给一语文老师听,可就尴尬了。
附原文:
伤仲永
金溪民方仲永,世隶耕。仲永生五年,未尝识书具,忽啼求之。父异焉,借旁近与之,即书四句,并自为其名。其诗以养父母、收族为意,传一乡秀才观之。自是指物作诗立就,其文理皆有可观者。邑人奇之,稍稍宾客其父,或以钱币乞之。父利其然也,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,不使学。
余闻之也久。明道中,从先人还家,于舅家见之,十二三矣。令作诗,不能称前时之闻。又七年,还自扬州,复到舅家问焉。曰:“泯然众人矣”。
王子曰:仲永之通悟,受之天也。其受之天也,贤于材人远矣。卒之为众人,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。彼其受之天也,如此其贤也,不受之人,且为众人;今夫不受之天,固众人,又不受之人,得为众人而已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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